中新網7月28日電 香港《大公報》28日刊發《兩岸經濟合作應互利》一文稱,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時,大陸本著“兩岸一家人”的精神,給予臺灣不少優惠待遇,讓韓國和日本企業垂涎三尺,而且還明記憶體訂若因實施協議對一方造成實質性負面影響,受影響一方可要求磋商尋求解決方案。可見,服貿協議考慮周全細膩。臺灣方面還應想辦法儘快讓服貿通過“立法院”審查,讓它發揮推動臺灣經濟發展的效益。
  文章摘SD記憶卡編如下:
  兩岸金融市場進一步互相開放,是兩岸服貿協議中備受關註的內容之一。其中“大陸將接受臺灣申請大陸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額度為人民幣1000億元”的內容可為臺灣快速積累的人民幣資金池增加消化和迴流的渠道。但服貿簽署已一年仍被卡在臺灣“立法院”無竹北買屋法實施,兩岸金融合作受阻,臺灣構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腳步也被迫放慢。
  如果把金融服務中大陸向臺灣開放這部分單獨從服貿協議中分拆出竹北買房來,確實可快捷解決島內巨額人民幣存款去路的問題,因為這隻需大陸方面點頭即可生效。然而,金融服務中臺灣向大陸開放的部分仍要待臺灣“立法院”通過才可實施,因為根據島內《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今後兩岸所簽署的協議都須經“立院”嚴格審查後才能生效。
  如此一來,臺灣方面其實是要求大陸單方面讓利,希望大陸給臺灣開方便之門。然而,兩岸交流合作應該“microSD互利雙贏”,臺灣也常常強調“對等互利”,但如今卻要求大陸單方面開放金融市場,而島內則拒大陸於千里之外,於理於情不合。
  兩岸服貿協議除了開放金融業,還有通訊、廣告、印刷、美容、運輸、娛樂、文化等逾百個服務行業,若大陸單方面向臺灣開放金融市場,那其他行業是否也可比照金融業的做法,要求大陸單方面開放呢?如果大陸可單方面向臺灣開放服務市場,那又何必花兩年的時間與臺灣方面商談服貿協議呢?
  其實,大陸並非不可以單方面開放市場。過去多年來兩岸投資基本是“單向流動”:大陸歡迎台資登陸打拼,但臺灣卻不允許陸資入島,直到2009年台當局才批准陸資赴台,但卻採取嚴格的審查程序。現在服貿卡關,陸資又無法投資島內服務業,這對近年因投資不足而導致經濟複蘇緩慢的臺灣經濟而言百害而無一利。陸資可為島內創造就業、增加經濟動能,所以,臺灣向大陸開放市場,受惠的不僅是陸資,還有臺灣經濟。
  兩岸簽署服貿協議時,大陸本著“兩岸一家人”的精神,已給予臺灣不少優惠待遇,讓韓國和日本企業垂涎三尺,而且協議還明訂:“若因實施本協議對一方的服務部門造成實質性負面影響,受影響一方可要求與另一方磋商,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可見,服貿協議考慮周全細膩。臺灣方面還應想辦法儘快讓服貿通過“立法院”審查,讓它發揮推動臺灣經濟發展的效益。(朱憓怡)  (原標題:港媒:兩岸經濟合作應互利 大陸已給予不少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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