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的政府難怪有不公平的社會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12.13)有這種政府難怪有不公平的社會台灣五家面板廠(友達、中華映管、翰宇彩晶、奇美)被歐盟以五年期間(二○○一到二○○六)「聯合操縱」市場價格而處以合計兩百六十億元的罰款;其中奇美的罰金更高達一百二十億元。原先和「台灣五虎」聯合操縱價格的韓國三星,卻因為轉做「污點證人」而獲得免罰吳哥窟的待遇,令台灣對手(或同謀者)忿忿不平;「娶某前、生子後」原來應該運勢特佳的新奇美大董事郭台銘更是惡語連連,咒罵三星是「抓耙仔」、抱怨政府沒有開放面板廠登陸、抱怨歐盟對奇美的懲罰過重…。 郭台銘先生的怨氣可想而知:去年風風光光地入主奇美,從原先的機密代工進入品牌大廠,可說是「走路有風」、「喊水結凍」;沒想到部屬(或自己)評估不土地買賣完整,平白無故地被一個價格操縱案的地雷爆掉了公司上百億元!財產損失不說,鴻海精準眼光失真、新經營之神的美名遭到玷污、面板業的未來更形坎坷,可能才是郭董內心淌血的主因。 然而,事件迄今最令人驚訝的,卻是我國政府的反應。主管高層在得知台灣面板廠遭到重罰,而韓國三星卻以「窩裡反」獲得脫罪免罰後的反應,竟然是怪罪三星「沒有商道,走酒店兼職著瞧」!而對於我國違法進行國際勾結、操縱價格的廠商居然毫無怪罪之意,並且要和違法廠商「站在一起,提供必要的支援」。小老百姓看到「大有為的政府」的這種反應,不禁要懷疑:政府對違法大企業所提供的「溫暖」,似乎遠遠超過了合法中小企業的待遇!而如果政府在這種案件的反應如此,那麼對於國內大廠的價格聯合壟斷,又會採取何種態度呢?難怪政買屋網府每年提供給企業的研究發展經費數百億元,絕大部分都給了包括上述公司的大型企業,中小企業的支持經常是「點綴性質」。以政府對本案的反應看來,完全符合這種情況! 稍微有點經濟知識的人,都知道廠商不進行一般應有的價格競爭,而去從事各種非價格競爭的「聯合行為」是違法的,只有中小型企業在特定的情況下經過申請被允許時才不會違法。原因是廠酒店打工商經由串連勾結所形成的價格,將創造不公平的現象、獲得超額不合理的利潤,傷害到消費者和公平競爭的其他廠商,是所有政府都要禁止的商業行為。而在國際競爭中,市場結構屬於「寡占」的產業,由於勾結的成本較低,更容易受到各國反壟斷機構(如台灣的公平交易委員會、美國的司法部反托拉斯處或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注意。國際間即使是大廠商自己的某些行房地產為都經常遭到「濫用市場力」而受罰的挑戰,更何況是幾家廠商長年以秘密會議聯合決定市場價格的作法,其處分極可能嚴重到讓廠商元氣大傷、瀕臨破產! 今天,我國廠商罔顧國內外法律,私下進行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受到外國的嚴懲之下,我國政府的第一反應,絕對應該是嚴加譴責,警告其他廠商應該引以為戒,而且要透過主管機構嚴厲查核這些企業在國內烤肉是否也是如此囂張犯行,若有將嚴肅處理絕不寬貸!今此不為,談什麼三星沒有商道,難道台灣的違法廠商就有商道?在國際間會相互勾結的廠商,難道在國內就會有商道而不會勾結?如果政府對這種廠商的國際違法行為要「提供協助」,是否對其在國內的違法行為會「提供掩護」? 如同歐盟所言,新奇美是因為放棄了「寬容告示」期間的合作機會,才獲得重罰;澎湖民宿韓國三星是沒有放棄機會而選擇「合作」,所以獲得了免罰。這是個典型的「囚犯難題」,但對於對手反應的判斷錯誤,以為對手是有「商道」而打死不招,反而造成自己重傷之下,也只有「好漢打脫牙和血吞」;怪罪於對手沒有商道只凸顯自己的無知和無能。更令人遺憾的是,政府高層的這種不適格、無官格的反應,不僅讓國際間看笑話,也讓國人深刻體認:原來室內設計台灣的「官商勾結」已經到這種嚴重的地步,乃至於中小企業到處受氣沒人聞問,大企業一日有難(即使是違法)立刻「兩肋插刀」,似乎「上刀山、下油鍋」都在所不惜! 這就是我國大有為政府的表現,我國百分之九十八的中小企業看得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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